直接结算
广东省跨市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直接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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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医保卡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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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及特殊病种报销
新规将部分门诊费用、特殊病种治疗费用纳入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二、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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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渠道
通过“广东医保”微信公众号的“异地就医备案”功能办理,需绑定参保人身份信息并选择就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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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
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异地转诊及异地生育就医等类型,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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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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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就医需提前向参保地申请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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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需提供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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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结算
凭身份证、医保卡及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等材料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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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报销
- 需提交医疗费用凭证、病历资料等回参保地报销,部分地区支持出院后补办备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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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选择
需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部分城市(如广州)实现全市所有医院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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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报销比例由各市根据基金收支情况制定,不同城市、病种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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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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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补办备案的,需按参保地规定返回就诊机构补记账,无法补记的可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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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需在就医地完成认定,更换参保市无需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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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依据
所有政策均依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通过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参保人员可便捷享受跨市医保报销服务,减少就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