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础医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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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待遇
2024年住院报销比例达70.84%,包含门诊、住院等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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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待遇
自动享受大病保险,累计报销额度可达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无需额外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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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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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50%,二级及以上不低于2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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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县市一级医院报销比例85%,二级公立医院75%,且分别设有年度最高限额600元和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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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覆盖53种病种(含23种慢性病和30种特殊病),经备案后按病种享受报销,单病种限额2000元,年度总限额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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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待遇
为贫困群体提供医疗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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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优惠
出生即参保,可享受医保待遇,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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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生育相关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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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二级及以上医院通常低于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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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及慢特病门诊均设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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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保障 :部分药品(如中草药)可能享受额外报销比例。
以上政策综合了云南省2024-2025年最新医保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