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岁
根据淄博市及国家最新政策,淄博男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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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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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2025年1月1日起逐步延迟至 63周岁 (即2025年1月1日前已退休的仍按原年龄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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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原50周岁退休年龄逐步延迟至 55周岁 (同样,2025年1月1日前已退休的按原年龄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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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年龄
-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性职工,退休年龄为 55周岁 (连续工龄满10年)。
二、其他退休条件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男性职工年满55周岁,经医院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退休。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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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调整分阶段实施,从2025年1月1日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直至男职工退休年龄达到63周岁,女职工达到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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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淄博市,2021年1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职工,其退休年龄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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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已达到原退休年龄但未退休,需继续履行缴费义务,直至达到新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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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以职工出生日期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件登记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政策及淄博市地方规定,建议职工关注单位通知及社保部门官方渠道,确保信息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