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女职工50岁退休的条件主要取决于其身份、岗位、工龄和缴费年限等因素。以下为具体条件的详细说明:
1. 普通女职工
- 条件:女性普通职工年满50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 适用人群: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可按50岁退休。
2. 特殊工种
- 条件:从事高空、井下、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女职工,累计满一定年限,且年满45周岁。
- 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
- 井下、高温:累计满9年。
- 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 附加要求:需缴费年限满15年。
3. 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条件:女性年满45周岁,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附加要求:需缴费年限满15年。
4. 灵活就业人员
- 条件:女性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 适用人群: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
5. 干部身份的岗位变化
- 条件:
- 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可按50岁退休。
- 若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则需按55岁退休。
- 特殊情况:若干部身份的女职工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或回到管理岗位工作,则需按55岁退休。
6. 延迟退休政策
- 新规:从2025年1月1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岁的女职工,每两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55岁。
总结
山东省女职工50岁退休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普通女职工需连续工龄满10年,特殊工种需满足特定年限和缴费要求。干部身份和岗位变化也会影响退休年龄。延迟退休政策将逐步实施,需关注最新动态以确保符合退休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