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慢病发放标准
哈尔滨的门诊慢性病发放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和病种数量有所不同。
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发放标准
- 支付比例:统筹金支付比例为90%。
- 季度限额:每人每季度最多支付不超过800元。
- 年度限额:每人每年最多支付不超过3200元。
- 多病种待遇:同时患有两种或以上病种的,每人每季度统筹金支付增加200元,年度增加800元,最高可达4000元。
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发放标准
- 支付比例:统筹金支付比例为70%。
- 季度限额:每人每季度最多支付不超过400元。
- 年度限额:每人每年最多支付不超过1600元。
- 多病种待遇:同时患有两种或以上病种的,每人每季度统筹金支付增加100元,年度增加400元,最高可达2000元。
门诊慢性病病种
哈尔滨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但不限于:
- 高血压病合并症
- 糖尿病合并症
- 脑血管意外偏瘫(外伤性脑出血除外)
- 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 器官移植术后辅助治疗(肝、肾、肺、心脏移植)
- 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或慢性呼吸衰竭)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扩张型心肌病
- 房颤
- 癫痫等。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哈尔滨已开通18种门诊慢性病的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包括:
- 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 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或慢性呼吸衰竭)
- 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 脑血管病后遗症
- 肝硬化失代偿期
- 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
- 类风湿性关节炎(功能3级以上)
- 房颤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癫痫病
- 帕金森氏病
- 支气管哮喘
- 重症肌无力
- 布鲁氏病
- 慢性乙型肝炎和慢性丙型肝炎等。
总结
哈尔滨的门诊慢性病发放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病种数量有所不同,城镇职工的支付比例和限额通常高于城乡居民。哈尔滨还开通了多种门诊慢性病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便利。具体的认定细则和申报范围,建议咨询当地医疗保障局或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