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内异地门诊就医可直接联网结算,享受参保地同等报销待遇,且临时外出就医自付比例统一降至10%以内。 备案流程全面简化,长期居住人员实行承诺制,临时外出就医无需证明材料,覆盖全省3358家定点医疗机构,真正实现“少跑腿、即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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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分类与流程
省内异地就医分为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两类。长期居住人员(6个月以上)需通过“爱山东”APP或医保小程序承诺备案;临时外出(如探亲、旅游)无需备案,可直接在联网机构结算。跨省急诊抢救同样免备案。 -
报销待遇与规则
门诊费用按参保地政策报销,与本地额度合并计算。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临时外出时,普通门诊、门慢特病省内跨市就医自付比例不超过10%,且不受签约医疗机构等级限制。 -
结算操作指南
持医保码或社保卡在备案地任意联网机构就医,系统自动结算。若遇系统故障,可先垫付后凭票据回参保地手工报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实时查询联网机构名单。 -
政策优化亮点
取消转诊证明、居住证等材料,备案地由具体医院放宽至整个城市。长期居住人员补备案后,5日内住院费用可追溯结算,并支持参保地与备案地双向待遇。
异地门诊报销已实现“零材料、即时办、全覆盖”,建议提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并确认就医机构联网状态,确保结算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