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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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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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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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际缴费年限低于15年,需以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费率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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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性补充要求
- 部分城市(如昆明市)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参保时,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满25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二、缴费年限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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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参保人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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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3年1月1日以前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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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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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年限,可一次性补缴,补缴费用不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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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统筹地区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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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必须不低于15年。
四、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执行,具体以退休时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