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卡的使用范围覆盖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门诊费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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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自2023年10月1日起,深圳参保人在广东省内异地(含省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通过刷卡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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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已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并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其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费用可按医保规定直接结算;未备案的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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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支持在广东省内联网的连锁药店(如大参林)使用医保卡购药。
二、住院费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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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结算
在广东省内已实现医保联网的医疗机构住院,可持医保卡直接刷卡结算,但报销比例可能低于转诊或异地就医备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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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联网结算
需先自费支付住院费用,术后1年内向深圳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三、其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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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账户
绑定深圳一档职工医保的家庭成员(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其个人账户余额可共用医保卡支付门诊自费、疫苗接种(非规划项目)及体检费用(限二档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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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其他用途
包括失业登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申请等社保相关业务。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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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类型差异 :深圳医保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普通门诊费用优先使用个人账户,大额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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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跨市就医需提前备案,未备案将影响报销比例或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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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规定 :门诊统筹有起付线(约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0%),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深圳医保的最新政策,具体操作建议通过深圳医保官方渠道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