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达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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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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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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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其他一级/无等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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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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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含重庆)市外医疗机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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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医疗机构:1800元
自主异地就医的起付标准提高至省内市外医疗机构1500元、省外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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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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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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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其他一级/无等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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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
门诊统筹金按比例报销,个人自付50%,门诊统筹金报销50%,年报销限额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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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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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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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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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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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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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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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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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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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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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及合并症
-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顺产增加1000元报销额度,剖宫产增加1300元;合并症增加700元
三、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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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实行单次结算,个人自付50%,门诊统筹金报销50%,年报销限额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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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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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特殊疾病:不计起付标准,限额内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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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特殊疾病:按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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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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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调整 :2024年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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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 :门诊统筹金年报销限额120元,未使用的额度不计入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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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住院优惠 :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两次及以上,次日起付标准降低50元,最低5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年最新调整及达州市本地执行标准,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医疗机构并合理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