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保政策,自费缴纳的社保(如职工社保)中途退保的退费规则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不可退
社保具有 强制性和长期性 特点, 不支持中途退保 。个人账户资金属于个人权益,可退还;但单位缴费部分(即统筹账户)因纳入国家统筹基金,无法退还。
二、特殊退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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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且销户
若参保人办理了出国定居手续并销户,可申请退还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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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未达到退休年龄但死亡时,继承人可申请退还个人账户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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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
若同时参加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需保留其中一种,可申请退掉重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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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缴费不足15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本人不愿继续缴费时,可退还个人账户本金及利息,单位缴费部分进入统筹基金。
三、灵活就业社保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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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退还全额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单位缴费部分(如职工社保8%+9%)不计入个人账户,退保时只能拿回个人账户应缴部分(如灵活就业人员按20%+9%比例缴纳时,实际进入个人账户的仅为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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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示例 :若某灵活就业人员按5000元缴费基数缴纳,个人账户实际仅存8%(5000×8%),5年缴费约2.4万元,退保时只能取回1.2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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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处理 :部分地区允许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需符合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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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操作流程和待遇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自费社保中途退保的退费金额受严格限制 ,仅限个人账户部分,且需符合法定条件。建议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是否继续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