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33元
根据2024年各地医保政策调整情况,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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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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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024年7月1日起,全国大部分地区(如福建、四川、贵州、云南、海南、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四川、贵州、云南、海南、浙江、江西、安徽)将最低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 22164元 ,适用于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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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部分地区(如福建的眉山市、四川的宜宾市)维持 4433元 为最低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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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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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存在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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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2024年7月起上限为35283元,下限为68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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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2024年1月起下限为24042元,上限为4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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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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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缴费标准(如4433元),且需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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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依据 :通常以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300%为基准,具体比例由各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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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时间 :上述调整多于2024年7月1日实施,部分地区(如福建)可能提前执行。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以确保缴费基数符合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