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报销金额由参保地政策、就医地医保目录及医疗费用类型共同决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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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费用
只能报销参保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目录外自费项目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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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外费用
门诊、住院等自费项目需自行承担,仅住院手续及医药清单和个人医保卡是报销必要材料。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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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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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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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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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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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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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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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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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特殊检查/特殊治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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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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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不同级别医院标准不同(如三级医院1700元/年,一级医院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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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职工5.5万元,退休人员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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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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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各地医保目录、起付线、报销比例可能不同,例如北京在职职工门诊起付线1800元,而其他地区可能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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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异地就医可通过直接结算实现,按就医地政策报销,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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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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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如60-70岁、70岁以上)起付线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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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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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算示例
某职工在北京(参保地)异地就医,总医疗费用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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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起付线 :20000 - 1800 = 18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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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计算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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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部分:2000元 × 90% = 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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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部分:5000元 × 92% = 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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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15000元部分:5000元 × 95% = 4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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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1800 + 4600 + 4750 = 11150元(未达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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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规则综合了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医保政策,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