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医保缴费年限新规定
核心要点:
- 城镇职工医保:2009年前参保的人员,连续不间断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费,继续享受医保待遇;2009年后参保的人员,需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达到退休年龄后不再缴费。
- 城乡居民医保:不设缴费年限,缴纳一年享受一年,不缴不保。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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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 2009年前参保的人员:
- 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连续不间断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集体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破产、改制或机构改革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以个体身份连续不间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经批准缴纳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建立个人账户,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不足15年的,应按规定继续缴费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
- 2009年后参保的人员:
- 初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连续不间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15年或累计缴纳不足20年的,应按规定继续缴费至连续缴费年限达到15年或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0年。
- 2009年前参保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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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
-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不设缴费年限,缴纳一年享受一年,不缴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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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德眉资四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
- 达到退休年龄时,在成德眉资四市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达到20年的,根据退休时缴费年限的实际认定情况,在曾参保时间最长地办理退休手续,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在四市实际缴纳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均未达到当地医保退休年限规定的,且四市互认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未达到20年的,可在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补缴至四市互认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达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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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
- 自2024年3月1日起,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互认。成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予以互认;缴费年限互认的范围限定为成渝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且不重复计算年限重叠部分。
- 参照成德眉资的互认方式,设定20年为共同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标准,达标后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曾参保地办理医保退休认定。
- 在成渝两地的职工实缴年限均未达到当地年限规定的,且成渝两地互认的职工实缴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也未达到20年的,可在职工实缴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按当地规定补缴至成渝两地互认的职工实缴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达到20年。
总结: 2024年成都医保缴费年限新规定主要针对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类人群。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根据参保时间不同有所区别,2009年前参保的人员需满足连续不间断缴费或累计缴费满一定年限,2009年后参保的人员则需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不设缴费年限,缴纳一年享受一年。成德眉资四市和成渝两地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实现互认,为跨地区参保人员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