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合并,缴费年限不合并
关于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后缴费年限的计算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个人账户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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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额转移
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将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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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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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并计算 :原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不计入 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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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允许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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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操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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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转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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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额转入职工账户,但原缴费年限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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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此时职工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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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转居民
-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居民账户,且职工缴费年限 合并计算 为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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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但根据最新政策(如四川、日照等地),均遵循“个人账户合并、缴费年限不合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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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 :退休时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计算方式与职工养老保险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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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流程 :需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确保信息准确。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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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费处理 :若居民养老保险已缴费满15年且待遇正常,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后原缴费年限仍可正常计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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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细则(如2030年后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可能延长至20年)。
通过以上规则,可清晰了解两种养老保险制度转换后的年限计算方式,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