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能同时缴纳
居民社保和职工社保 一般情况下不能同时缴纳 。如果一个人在没有单位的情况下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保,后面有了工作单位又缴纳了职工社保,这种情况属于重复参保。即使同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社保,也只能享受其中一份福利。如果存在同时缴纳了两种社保的情况,可以选择将其中之一退掉,并且办理转移。
具体参考以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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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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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三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建议避免同时缴纳居民社保和职工社保,以免在退休时面临退费或合并账户的麻烦。如果确实存在同时缴纳两种社保的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处理办法和转移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