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55%,主要针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患大病后,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的费用部分。
报销范围
- 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血透、腹透)
- 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 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
- 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 本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报销流程
- 就医:参保人员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支付医疗费用。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 大病保险报销申请: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的费用部分可以向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申请大病保险报销。
- 报销比例: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5%,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报销65%。
- 报销时限:参保人员需在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大病报销。
其他注意事项
- 连续参保:连续参保可提高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一站式”结算:逐步实现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 信息共享:商业健康保险信息与基本医保、医疗机构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
通过上海大病医保政策,可以有效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提供更全面的医疗保障。如果您有更多关于上海大病医保的问题,可以拨打医保咨询电话962218或登陆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