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农合报销规定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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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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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 :报销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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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40%,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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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30%,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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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20%,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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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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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 :心脑电图、X光等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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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 :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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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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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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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 :在镇卫生院住院,每日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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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退休人员 :门诊1300元以上报销70%,住院起付线1300元,后续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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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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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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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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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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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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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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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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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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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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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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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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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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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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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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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 :乡、村补助比例65%、75%(根据医疗费用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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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大病 :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二级及以上按75%-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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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如儿童先心病、肺癌等8种大病报销70%,12种大病争取70%
四、报销流程与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材料。报销分次结算,门诊费用需在年度内完成报销。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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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特殊疾病需办理转诊手续,未转诊自行就医按低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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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门诊报销需在1800元以上,住院报销首次起付线13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