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的养老金计算规则,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计算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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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按实际月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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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退休前缴费工资指数(0.6~3.0)的乘积
二、过渡性养老金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仅适用于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中人”,计算公式为: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text{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text{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times \text{视同缴费年限} \times 1.2% $$
(注:部分地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系数至1.3%-1.4%)
三、总养老金计算
总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之和: $$ \text{总养老金} = \text{基础养老金}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若无视同缴费年限,则无过渡性养老金发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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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2021年辽宁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340元(大连、沈阳除外),实际计算时需结合当年最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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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指数 :按本人历年缴费工资与社平工资比值(0.6~3.0)的平均值计算,影响基础养老金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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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的替代率 :约为视同缴费工资的40%-50%,具体比例由各地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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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可通过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养老金测算。
五、示例计算(假设数据)
假设某职工退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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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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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7000元(即社平工资的1.0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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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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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1
基础养老金 : $$ \frac{6500 + 7000}{2} \times 20 \times 1% = 135 \text{元} $$
过渡性养老金 : $$ 6500 \times 1.1 \times 20 \times 1.2% = 1716 \text{元} $$
总养老金 : $$ 135 + 1716 = 1851 \text{元} $$
(注:实际计算需以退休时最新数据为准)
以上内容综合了辽宁省养老金计算政策及权威信息来源,确保计算方法的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