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
辽宁省的视同缴费年限是 95年 。根据辽宁省人社厅发布的文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是指符合条件的个人参保人员在工作年限未满15年的情况下,可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将每年的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最高累计计算年限为95年。
各地基本在1996年左右执行了个人缴费制度,比如辽宁省就规定1995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为视同缴费年限,之后的工龄为“实际缴费年限”。虽然视同缴费不能提高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但实际上视同缴费年限对养老金待遇有很大的加持作用,因为“基础养老金”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越长则越有利,而这里的“缴费年限”就涵盖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两部分。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确定辽宁省的视同缴费年限为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