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发布的政策,主要改革内容如下:
一、门诊医疗保障改革
-
门诊报销额度提升
2024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全年报销额度提高至1.2万元,较改革前大幅增加。
- 支付限额 :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特三级600元起付,退休人员起付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
-
报销范围扩大
包括普通门诊、慢性病、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及门诊药品费用(如CT、核磁共振等),覆盖范围显著扩大。
-
报销比例提高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如一级65%、退休人员85%),签约家庭医生可再提高10个百分点。
-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实现门诊统筹与个人账户的衔接,个人账户结余可结转使用和继承。
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调整
-
最低缴费年限延长
2024年1月1日起,男性参保人员最低缴费年限由25年逐步调整为30年,女性仍为25年。
- 调整方式 :每年递增1年,例如2024年退休人员需缴满26年,2025年退休需27年,至2028年统一调整为30年。
-
退休人员待遇优化
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签约家庭医生再提高10个百分点。
三、城乡居民医保改革
-
缴费标准调整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非在校未成年人、成年居民),在校学生为260元。
- 政府补助 :个人缴费640元/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104元、特困人员180元等特殊群体由财政全额补助。
-
待遇保障升级
包括门诊大病保险,个人自付超过起付线即可报销,不设封顶线。
四、其他重要变化
-
门诊急症保障 :符合急危重病参考病种的患者,确诊后医疗费用可获70%统筹基金支付。
-
异地就医结算 :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本地政策报销。
以上政策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居民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