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跨市转移回原参保地的流程如下:
一、确认转入地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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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转入地社保官网,使用身份证号注册账号并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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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官网查询转入地社保缴纳记录,确认当前已正常参保。
二、准备转移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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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用于身份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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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转移接续函 :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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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参保凭证 :在转入地打印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三、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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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上述材料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如街道或村社区社保窗口)提交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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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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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参保关系转移手续,部分城市需通过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电子材料。
四、等待审核与转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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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启动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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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社保局完成转移交接,个人可通过转入地官网查询转移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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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完成后,原参保地医保将自动终止,新参保地医保生效。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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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需在转入地参保满1年且缴费满1年,部分地区允许缩短至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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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转入地缴费未达要求,需补缴差额后再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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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 :转移期间医保待遇中断,需待转移完成后恢复。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电话咨询具体流程,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