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三大类,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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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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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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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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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 :分别报销30%、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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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 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需提前备案审批,参照住院标准结算
二、住院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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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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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检查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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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指定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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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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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起付线200-400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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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医院 :起付线500-800元,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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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医院 :起付线1000-1500元,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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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额外享受1.1万元补偿额度(如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放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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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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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基本医保限额(如5000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二次报销(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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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可额外享受最高30万元补偿限额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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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需保存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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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封顶线 :每年累计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后开始补偿,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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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户、脱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可额外获得95%费用补贴
以上政策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具体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