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的认定需结合主体资格、行为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及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具体标准如下:
一、非法行医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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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不符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如伪造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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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性质违法
从事诊疗活动或医疗美容,且未依法注册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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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性
需达到“情节严重”或“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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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故意
明知无行医资格仍故意实施医疗行为。
二、具体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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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形
未取得执业证擅自诊疗,或未取得医师资格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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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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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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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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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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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严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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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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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三人以上轻度残疾或三人以上一般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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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传染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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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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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资格 :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但未注册或无证,因擅自行医致人死亡的,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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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型非法行医 :以“合作名义”利用合法医疗场所行医,欺骗性更强,危害性更大。
四、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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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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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包括罚款、吊销执业证书、没收违法所得等。
五、辨别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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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证件 :要求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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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环境 :警惕无固定场所、设施简陋的“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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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收费与记录 :正规机构会开具病历、处方及收费凭证。
若发现疑似非法行医行为,建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