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取得医师资格擅自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主要分类如下:
一、常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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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诊所(黑诊所)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的诊所,常以“诊所”“美容院”等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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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围行医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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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专项许可(如医学美容、妇产科等)擅自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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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承包医疗机构科室或病房开展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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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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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执业注册的医生从事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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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使用未备案的乡村医生或实习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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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无证“坐堂行医”
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提供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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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义诊与非法医美
以“义诊”名义推销药品、保健品,或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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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形
包括代孕、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二、法律依据与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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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未取得执业资格或许可证擅自执业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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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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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漏诊风险,导致患者健康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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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药、劣药或非药品,引发中毒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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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环境差,易引发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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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经营可能涉及诈骗,加重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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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辨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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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资质 :医疗机构需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需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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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医师资格 :医师需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需在注册范围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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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宣传 :正规医疗机构不会以“义诊”名义推销药品,需警惕高收益宣传。
若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建议通过12321等渠道举报,保护自身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