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保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退保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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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
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如乡镇保障所、社保中心或税务窗口)提交申请。
二、退保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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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若在多地重复参保,需提供身份证、参保证明等材料申请退保,审核通过后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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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未满15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不满足补缴条件时,可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余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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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或户口迁移
- 参保人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或户口迁移至新户籍地且新地未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时,可申请退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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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 升学、招工、出国定居等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退保。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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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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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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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需提供迁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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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招工需提供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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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未满15年需提供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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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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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补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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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保者个人缴费部分按年复利7.5%计息退还,集体补助部分视情况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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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退保(如参保人死亡)仅退还个人缴费部分,集体补助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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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
- 城乡养老保险2025年底前将无法补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