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政策,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缴费年限直接相关,具体规定如下:
一、领取期限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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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1年不足5年
每满1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例如,缴费3年可领取3个月,缴费5年可领取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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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5年不足10年
在前4年按上述标准计算后,每满1年增加2个月。例如,缴费5年可领取6个月,缴费10年可领取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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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10年以上
每满1年增加1个月,合并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例如,缴费15年可领取18个月,缴费20年可领取22个月。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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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分段计算 :若缴费期间中断(如主动辞职),需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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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上限 :无论缴费年限多长,失业保险金最长领取期限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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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别,例如上海市第13个月起按较低标准发放。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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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 :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但合并计算未领取的期限,总领取期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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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标准 :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准,通常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100%(如惠州为1548元/月)。
建议办理失业金申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细则,以确保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