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要求如下:
一、参保义务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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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必须参保缴费才能领取养老金待遇。
除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其他养老待遇的情况外,其他参保人员均需履行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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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向与覆盖目标
该制度旨在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缩小城乡养老保障差距,属于社会保障的强制覆盖项目。
二、缴费政策与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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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主体与对象
适用于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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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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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可按年缴纳,缴费金额由个人或集体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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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需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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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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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 :部分省份(如广东、山东)对缴费补贴、养老金倾斜等政策,鼓励居民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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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缴情形 :已年满65周岁且享受其他养老待遇的居民,可免缴补充养老保险(如山西“出口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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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缴费的后果
若未依法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将无法领取基础养老金,可能面临养老风险。建议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养老规划,选择合适的参保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属于法定义务,建议符合条件的群体按时参保以保障老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