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省农村合并村主要依据以下四类标准进行:
一、优先调整的四类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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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流失严重
通过统计户籍人口、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等数据,连续多年人口减少的村庄被优先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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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薄弱
包括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不达标,难以满足村民基本生活需求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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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脆弱
因自然条件恶劣或人为破坏导致生态功能退化,需通过合并实现生态修复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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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资源富集区域
拥有独特自然或人文资源的村庄,如历史古村落、特色农业区等,为保护资源而保留。
二、其他关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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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意愿优先 :合并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同意率需达95%以上,且不得强制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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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 :严格遵循《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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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处理 :对有特色保护价值的村庄(如古村落)单独划类,不予合并。
三、实施步骤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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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探索 :洛阳市、郑州市、平顶山市等地已开展试点工作,如洛阳市洛龙区彭店寨村、登封市白坪乡寨东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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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推进 :2025年将扩大试点范围至更多市县,重点整合农村空心村和基础设施薄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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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评估 :通过集中资源改善公共服务、促进产业升级,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官方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政策导向与实施路径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