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慢性疾病门诊报销范围已扩大至 46种 ,分为 Ⅰ类和Ⅱ类病种 ,具体如下:
一、Ⅰ类慢性病(9种)
包括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帕金森氏综合症、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地中海贫血(含输血)、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
二、Ⅱ类慢性病(37种)
涵盖脑卒中、重症肌无力、精神病、高血压伴有并发症、糖尿病伴有并发症、结核、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心房颤动、心肌病、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癫痫、痛风、股骨头坏死、艾滋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泌尿系结石、重度骨质疏松症、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重性精神病、克罗恩病、青光眼、慢性骨髓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血吸虫病、骨关节炎、儿童孤独症、苯丙酮尿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三、报销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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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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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Ⅰ类95%、Ⅱ类90%;居民医保:Ⅰ类90%、Ⅱ类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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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设有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例如职工医保1.8万元/年,居民医保1.5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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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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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无起付线,但设封顶线(如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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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病种根据地区政策设定不同起付线,例如职工医保二级病种起付线约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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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诊疗项目范围
- 报销需符合医保“三个目录”(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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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均支持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种的门诊放化疗、透析等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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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 :如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苯丙酮尿症等,仅限居民医保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地区的最新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