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工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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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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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职工75%,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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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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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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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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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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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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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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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
- 职工医保门诊和住院合计年度最高限额为10万元。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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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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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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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刷卡,需提供门诊发票、费用明细及病历,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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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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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携带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等材料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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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通过后,报销款项将发送至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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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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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社会保障卡、厦门本地储蓄卡、代理人身份证(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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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药品/检查费用明细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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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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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200元,退休人员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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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住院费用需在当年6月30日前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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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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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后医保中心需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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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截止时间为次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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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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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前3个月报备,异地联网医院可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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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联网医院需提供医院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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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线上办理
可通过“i厦门”APP、支付宝搜索“厦门医疗保障”小程序或微信公众号办理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需线下处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厦门市医保局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