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金额与实际付款金额不一致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确认金额差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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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调整
若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增减项、质量调整或政府定价变动(如原材料价格波动),需以实际履行情况为准。例如,政府指导价调整时,合同金额应随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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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情形
若差异源于一方未按约定付款(如金额不足)或不当得利(如多付),需收集证据(如对账函、沟通记录)主张权利。
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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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就金额差异达成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支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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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应优先进行,成本较低且效率较高。
三、非诉讼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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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程序相对灵活,但需符合仲裁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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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无仲裁协议或协商失败时,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
四、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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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问题 :若涉及定金,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判断是否构成违约或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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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价合同 :按政府价格调整条款执行。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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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留书面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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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差异较大时,建议通过仲裁或诉讼及时主张权利,避免长期搁置导致证据灭失。
通过以上步骤,可有效应对合同金额与实际付款的不一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