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生育津贴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基础身份材料
- 身份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社会保障卡: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 生育相关证明
- 准生证: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出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 独生子女证:如适用,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医疗费用相关票据
- 生育住院发票:住院期间的费用发票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章。
- 出院小结:由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需加盖医院章。
- 产前检查单据:如B超单据、产检发票等。
4. 单位证明文件
- 单位证明:需包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 其他辅助材料
- 申请表格:如《生育津贴审批表》等,需填写并由单位盖章。
- 银行账户信息: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复印件,需备注姓名、手机号及开户行地址。
6. 注意事项
- 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携带原件供审核。
- 材料需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提交,逾期可能不予受理。
7. 办理流程
- 准备好上述材料。
- 将材料提交至单位人事或财务部门。
- 单位统一将材料报送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 等待审核通过后领取生育津贴。
8. 补充提示
-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 可通过线上平台(如医保公共服务网厅)提交材料,提高办理效率。
确保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以便顺利领取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