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在历史上曾多次更名,西汉时称“至来县”,隋朝改为“昌化县”,民国时期(1914年)正式定名为“昌江县”,1987年因黎族自治县设立更名为“昌江黎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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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至隋朝:从至来到昌化
昌江是海南岛最早建置的郡县之一,西汉元封元年(前110年)设“至来县”,属儋耳郡管辖。隋大业三年(607年)调整为“昌化县”,名称源于昌化江,并延续至唐代。 -
宋元至民国:行政区划频繁调整
宋代曾短暂废县,元丰年间恢复昌化县建制,明清沿袭。1914年因与浙江昌化县重名,依据昌化江更名为“昌江县”,隶属广东省。 -
现代沿革:从昌江县到自治县
1949年昌江与感恩县合并为昌感县,1958年又并入东方县。1961年恢复昌江县建制,1987年设立“昌江黎族自治县”,延续至今。
昌江的名称变迁反映了海南岛的历史脉络,从汉代边疆开发到民族自治,每一步都承载着独特的文化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