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部门
防雷检测的主管部门及职责如下:
一、主管部门
防雷检测的主管部门为 气象主管机构 ,具体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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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管理
负责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审批、认定及监督管理,颁发《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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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对防雷装置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查处违规行为(如拒不安装、检测不合格不整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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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与服务
提供雷电监测、预报预警、灾害调查鉴定及防雷科普宣传等服务。
二、管理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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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层面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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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层面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测资质管理和认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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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选择 :需具备国家气象信息中心或省级气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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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部门的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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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部门负责防雷设施与建筑结构的整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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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门或安监部门可能涉及防静电检测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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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负责防雷设施与建筑工程的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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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据
相关管理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雷电灾害防御中心等机构需与行政审批脱钩。
防雷检测的主管部门为气象部门,具体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同时需多部门协作共同维护防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