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海南省社保缴费标准,结合全省统一规定及海口市实际情况,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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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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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4878.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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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2439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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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2025年1月起,全省统一执行新标准,不再区分行业费率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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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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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选择范围 :4830元至24150元之间,按20%比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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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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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0-7486元:按2023年10-12月标准(含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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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6-8050元:按2023年11-12月标准(含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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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0元以上:按2024年11月标准(8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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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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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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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6.5%,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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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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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7%(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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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费率0.075%(行业差别费率)
三、缴费基数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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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超过300%或低于60%的进行“封顶保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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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 :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但需符合全省统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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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
- 单位需在每年2月28日前完成缴费工资申报,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调整的无需补缴滞纳金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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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每年提高3000元,累计不超过原封顶线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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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快递网点基层岗位,工伤保险基数按7359元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省统一规定及海口市最新政策,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税务部门或社保平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