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旧社会的贵族体系以等级制度为核心,主要分为以下四个层级:
一、最高等级:亚谿(读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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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特指达赖喇嘛父亲的家族,是西藏贵族中权力与财富最集中的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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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 :享有中央及地方政府赐予的巨额财富、地产及政治特权,形成“贵族之家”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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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历史上仅有6个亚谿家族,例如第13世达赖喇嘛所属的桑珠颇章家族。
二、第二等级:第本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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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血统高贵,多为赞普后裔或历史功臣后裔,地位仅次于亚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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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 :掌握重要行政权力,拥有大量土地和农奴,但数量少于亚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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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家族 :噶锡(多仁)、吞巴(拉让宁巴)、热喀夏(夺卡)、帕拉、拉嘉日五大家族。
三、第三等级:米扎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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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普通贵族阶层,通常曾担任过噶伦等地方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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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 :掌握地方财政大权,但整体影响力低于前两个等级。
四、一般贵族(古扎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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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普通贵族,拥有庄园或牧场,但无政治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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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 :社会底层贵族,受限于政治权力和财富。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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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制度 :贵族等级制度贯穿农奴制社会,甚至延伸至农奴阶层,形成“僧侣—贵族—官吏—农奴”的金字塔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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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变革 :1959年民主改革后,随着封建制度的废除,贵族特权被逐步削弱,传统等级制度终结。
以上信息综合了西藏历史文献及权威研究,涵盖贵族层级划分、特权内容及历史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