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休渔期的开始时间和持续时间如下:
一、休渔期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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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东海伏季休渔期从 每年5月1日12时 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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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休渔期持续 4个半月 ,即至 9月16日12时 结束。
二、禁渔期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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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范围
覆盖北纬26°30′至北纬35°之间的东海海域,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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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5月1日12时-8月1日,禁止销售8种水产品(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青占鱼、三疣梭子蟹、虾蛄、龙头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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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8月1日12时-9月16日,禁止销售上述8种水产品及桁杆拖虾、笼壶类渔船捕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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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目标
通过禁渔期保护海洋生物繁殖期,促进渔业资源恢复,实现生态平衡。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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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管理 :应休渔的近1.7万艘渔船需在5月1日12时前返港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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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休渔期间加强监管,严查非法捕捞行为。
以上信息综合了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及政府网发布的最新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