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去世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退还给继承人,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且需及时办理手续。 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退费规则存在差异,退费需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申请,且统筹账户资金通常不可退还。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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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条件与范围
若参保人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前去世,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申请退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由继承人凭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一次性支取;城乡居民医保若未进入待遇期,缴费可退回法定继承人账户。逾期未申请或已进入待遇期的费用不予退还。 -
办理流程与材料
- 职工医保:用人单位或继承人需在当月向税务或医保部门提交变更手续,并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
- 城乡居民医保:需在死亡后3个月内通过线上(如“粤医保”小程序)或线下渠道办理停保及退费,需提交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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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时效性:退费申请需严格遵循时限(如城乡居民医保为3个月内),逾期失效。
- 材料完整性死亡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可能导致退费失败。
- 地区差异:各地政策可能对退费比例、流程有细微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总结:家属应尽快办理医保关系终止及退费手续,避免因超期或材料不全导致损失。具体操作需结合参保类型和当地政策,及时与经办机构沟通可提高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