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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医保共济可以跨省使用 。自2024年12月2日起,国家医疗保障局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了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这意味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
具体实施方面,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主要有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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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共济 :在一个省内的医保使用,便于居民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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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城市共济 :实现不同城市之间的资金使用,方便跨城就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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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 :允许参保人在不同省份的亲属使用医保账户资金,极大地方便了那些在外地工作的人员。
目前,已有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等14个省份的117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功能,其中河北、河南、安徽、西藏、四川、湖北6个省级医保部门在全省(自治区)域范围内全面开通医保钱包。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步骤使用跨省医保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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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并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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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首页的【医保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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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确认使用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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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使用地,填写绑定手机号,点击【立即确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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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人也在“医保钱包”使用地区,可以在“医保钱包”点击“医保钱包转账申请”,将自己的医保个账或医保钱包中的资金转账给近亲属的医保钱包中,让家人用于就医购药费用结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跨省共济资金的使用范围与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相同,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才能使用。虽然跨省共济政策打破了地域壁垒,但仍有部分医疗服务和药品无法实现跨省结算,参保人员需提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