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保险参保人未满60岁去世,其个人账户余额(含本金、政府补贴及利息)可全额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家属还可申领丧葬补助金。这一规定确保了参保人权益不会因意外而受损,具体执行细则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但核心原则全国统一。
-
退还范围明确
无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是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及产生的利息均计入个人账户。若参保人在领取待遇前去世,账户内全部储存额(含地方政府缴费补贴)可依法继承。例如按年缴费500元满15年,账户总额约8550元(含补贴),未领取即去世可全额退还。 -
附加丧葬补助金
多数地区规定家属可额外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通常为当地12个月基础养老金(如河南省按省定最低标准发放)。需在参保人死亡后6个月内向社保机构申请,逾期可能丧失资格。 -
职工与居民保险差异
- 职工养老保险:退还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不退),同时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与缴费年限挂钩,最高可达24个月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 居民养老保险:退还个人账户总额并发放固定金额丧葬补助,无抚恤金。
-
办理材料与流程
家属需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通过原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无工作单位者可直接向当地社保中心提交材料,通常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示:各地政策细节(如丧葬补助金额、申请时限)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及时办理手续可避免权益流失,同时切勿隐瞒参保人死亡信息继续冒领养老金,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