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门特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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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职工医保参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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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政策内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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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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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政策内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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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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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政策内费用,一级医院支付比例为75%,二级医院为65%,三级医院为55%。
- 门诊特殊病种(门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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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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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政策内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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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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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政策内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40%。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
- 医保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等跟参保地本地就医报销比例一致。例如,长沙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去上海长期居住,在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87%。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 报销比例比在参保地本地就医降低5个百分点。例如,湖南居民医保参保人转诊去湖北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0%。
异地就医门特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缴费年限、就医地点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并在异地就医前办理好相关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