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保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外省就医时,可通过异地就医备案直接刷卡报销,无需垫付医疗费用。
-
跨省结算覆盖范围
青海省医保已接入全国医保联网系统,支持住院、普通门诊及高血压等5种门诊慢特病的跨省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只需完成备案即可享受即时结算服务。 -
备案流程简化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青海医保线上渠道提交备案申请,无需返回参保地办理。备案成功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在省外定点机构直接结算。 -
报销政策与限制
跨省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就医地标准,报销比例按青海省规定。需注意,非急诊未备案或非定点机构就医可能需先自费再回参保地报销。 -
民族药与特色保障
青海省医保将部分民族药、藏药纳入支付范围,省外就医时若使用此类药品,需提前确认就医地是否支持结算,或保留票据回青报销。
建议提前备案并查询定点机构,确保顺畅享受跨省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