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地区医保政策,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需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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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办理停保
城乡居民本人或代理人可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居民医保停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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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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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社区可能要求提供居民医保代征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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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停保(适用于有单位人员)
单位需在居民医保报停保后,为员工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
二、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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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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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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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代征银行账户(部分情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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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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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湖北医疗保障APP或鄂汇办APP办理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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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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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原参保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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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所在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撤销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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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需在每年11月30日前缴纳下一年度职工医保费用,确保缴费成功后次月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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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不能同时参保,需先停保居民医保后再参保职工医保;
- 若需保留医保待遇,需选择继续参加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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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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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保,月缴费标准为3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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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欠费需补缴后方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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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前通过湖北医疗保障APP或社区窗口确认最新流程,避免遗漏材料或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