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工社保可以补缴,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主要包括:2011年7月前参保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者可一次性补缴;用人单位未足额缴费的应依法补缴;已退休人员不得补缴。补缴需提供职工档案材料,并可能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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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对象与条件
- 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职工,可一次性补足15年。
- 用人单位存在历史欠缴的,需依法补缴,但已退休人员不可再补缴或重新计算待遇。
- 农村户籍人员若男满45岁、女满40岁可补缴,男满60岁、女满55岁可一次性补缴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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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材料与流程
- 需提供职工档案等材料,由用人单位或承接单位申报,经社保机构审核后办理。
- 个人补缴需填写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如农村居民按100-1000元不等标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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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与注意事项
- 补缴可能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年利率约18.25%),费用通常由个人承担。
- 一次性补缴15年费用约9.4万元,退休后每月可领800-1300元养老金,回本周期约6-9年。
总结:广西职工社保补缴政策针对不同群体有明确限制,建议尽早规划缴费,避免高额滞纳金或退休待遇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