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或单位申请
职工在职期间解除医保需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协商解除
-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劳动者可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双方需就解除原因、补偿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 办理手续
协商达成一致后,用人单位需向劳动部门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社保减员手续。
二、单位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终止医保:
-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
-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如屡次旷工、严重失职等;
- 其他法定情形
包括严重违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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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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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办理医保减员手续。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离职后医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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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动离职 :需向单位申请停止缴纳医保,保留缴费年限,无需主动去社保局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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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动停缴 :单位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同步停止医保缴纳。
- 医保待遇影响
解除或终止医保后,将停止享受医保待遇,医疗费用需自费。若重新就业,可续缴医保。
四、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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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文件 :身份证、离职证明、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时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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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可通过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社保局窗口或线上平台办理。
以上流程需结合具体情况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手续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