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社保政策,关于医保停保后转回的规定如下:
一、医保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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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需满足“在深圳市已参加医保且缴费到账记录,参保状态为已停交,未办理退休手续,无未办结业务、超龄后缴费记录,并已在转入地办理当地社保”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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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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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需累计缴费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享受待遇;若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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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累计缴费满1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可领取养老金,断缴不影响最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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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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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手续
参保人需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转入地居住证(非深户籍人员)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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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与待遇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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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保费用后,需等待6个月才能恢复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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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中断不影响年限累计,但需满足满15年且退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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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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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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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断缴超过3个月,报销限额可能降低,且重新缴费后需重新计算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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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断缴则直接归零,需连续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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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移限制 :
- 转移前需确认转入地社保政策,部分地区对缴费基数、年限有具体要求。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