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社保补缴的相关政策,补缴方式主要分为单位补缴和个人补缴两种类型,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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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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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单位未缴或漏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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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离职后原单位未办理转移或参保人档案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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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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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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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说明(单位出具,说明原因及后续缴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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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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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或到社保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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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材料审核后,社保机构会自动计算应缴金额并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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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补缴(仅限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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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 无固定单位(如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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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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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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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登记表(需户籍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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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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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籍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交申请,选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无法单独缴纳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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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缴费后,社保年限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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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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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效 :社保断缴后需在欠费发生之日起2年内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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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补缴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年限可累计计算,退休前累计满15年可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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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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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需提供参保证明或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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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可通过仲裁或法院文书作为补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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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优先联系原单位补缴,若单位不配合,可向社保局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个人补缴需主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