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育津贴申请指南,所需材料可分为基础材料和医疗相关材料两类,具体如下:
一、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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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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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激活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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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注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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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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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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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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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产/引产需提供医疗机构休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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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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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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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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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提供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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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引产/流产需提供含医疗机构休假意见的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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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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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票据原件(已报销提供报销后的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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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需出院10个工作日后复印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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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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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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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复印件需清晰可辨,注明“仅用于生育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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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支持线上(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当地医保平台)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以上材料需根据具体情况准备,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