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社保政策,社保不交了是否可以退保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社保退保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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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且未缴满15年
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可申请退保,仅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单位缴费部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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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且解除劳动关系
若存在重复参保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申请退保,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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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
参保人员出国定居的,可申请退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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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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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异常
因单位多缴、漏缴等异常情况,可向社保部门申请退回多缴部分。
二、社保停缴与退保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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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缴 :社保缴费中断但账户保留,待恢复缴费后可继续享受待遇。若达到退休年龄且未缴满15年,可按上述条件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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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 :主动终止社保关系,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则退还,单位缴费部分不予退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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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退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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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退还个人缴费部分(含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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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权益,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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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满15年的处理方式
若接近退休年龄但未缴满15年,建议继续缴费至满15年,按正常退休流程领取养老金;若确实无法继续缴费,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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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的处理
单位缴费部分纳入统筹基金,个人无法直接获取。若选择退保,单位缴费部分将无法退还。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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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非必要退保 :社保具有“长缴多得”特点,建议至少缴满15年以保障老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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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规定。
若已决定退保,请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至当地社保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