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缴
社保断缴一个月的补缴方式如下:
一、补缴主体与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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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
单位未缴社保时,可要求其补缴欠费及滞纳金。滞纳金按日加收0.5‰(即万分之五)。补缴需提供工资凭证、劳动合同、补缴申请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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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
个人因离职等原因造成的断缴,通常无法补缴。但可联系原单位补缴,或到新单位咨询人事部门协助处理。
二、补缴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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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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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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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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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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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专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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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申请表(注明原因如“经办人员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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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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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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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 填写补缴申请表→社保部门审核→核定缴费金额→现场缴费(支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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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
- 联系社保局或人才中心→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补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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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计算
- 当月欠费按正常缴费额收取,次月补缴的滞纳金从欠缴次月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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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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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期间不计入工龄,导致工资计算基数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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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累计额减少,影响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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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若单位拒绝补缴,可通过劳动监察、仲裁或诉讼维权。
建议优先联系原单位补缴,若涉及离职等复杂情况,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法律机构获取进一步帮助。